各二级学院(部):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要求,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综合各方面意见,对《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标准》进行了修订,本规定已经学院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原《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标准(修订)》同时废止。
2021年4月29日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
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标准(修订)
项目 类别 | 项目要求 | 项目级别 | 成果要求 |
A类(硬件类) | 按照项目立项任务书的要求进行验收,做出实物并进行调测,要有明确的性能指标,功能较完善地达到项目立项任务书目标,其中实物硬件中关键或核心模块应为项目自身搭建或自行制作。 | 省级 一般 |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学生以第一作者(指导教师第一,学生第二等同第一作者)或唯一作者在省级期刊(CNKI检索)及以上发表或录用论文1篇,一篇论文只用于一项项目验收。 2.学生申请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排名第一(指导教师第一,学生第二等同第一),要求申请后获得专利局的受理并获得受理号,一项专利只用于一项项目验收。 3.学生申请并获得软件著作权2项,排名第一。 4.学生获得与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相关的创新创业竞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
校级 | 按照项目立项任务书的要求进行验收。 | ||
B类(软件与其他类) | 按照项目立项任务书的要求进行验收,较完善设计出相应软件,要有具体的开发指标,并能进行软件演示,功能达到项目立项任务书目标,其中关键或核心程序模块应为项目自身开发;其他类须有较完善的调研报告或研究论文。 | 省级 一般 |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学生以第一作者(指导教师第一,学生第二等同第一作者)或唯一作者在省级期刊(CNKI检索)及以上发表或录用论文1篇,一篇论文只用于一项项目验收。 2.学生申请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排名第一(指导教师第一,学生第二等同第一),要求申请后获得专利局的受理并获得受理号,一项专利只用于一项项目验收。 3.学生申请并获得软件著作权2项,排名第一。 4.学生获得与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相关的创新创业竞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
校级 | 按照项目立项任务书的要求进行验收。 |
(备注)
1. 此验收标准从2021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开始执行;
2.所有项目须参加当年度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3.论文发表时须注明由省级或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支持;
4. 核心期刊范围为《南京邮电大学学术论文榜》(http://kyy.njupt.edu.cn/lwzz_8970/list.htm);
5. 创新创业竞赛范围为《南京邮电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认定及分类目录(试行)》中竞赛项目,获奖内容与项目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