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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科技创新和就业创业大赛获奖学生奖励办法

发布日期: 2023-03-10 浏览次数: 1,373


 

为加强学生全面素质的培养,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协作精神,激励我院学生在国际、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科技创新和就业创业大赛中努力拼搏,为学院争光,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在由教育部、省教育厅举办或学院认可的国际、全国和全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和就业创业大赛中获奖的我院学生。

二、奖励标准

(一)国际级大学生科技竞赛:

特等奖:4000

一等奖:2000

二等奖:1500

三等奖:1000

(二)国家级大学生科技竞赛:

特等奖:3000

一等奖:1500

二等奖:1000

三等奖:600

(三)省级大学生科技竞赛:

特等奖:1500

一等奖:600

二等奖:400

三等奖:200

(四)部委、省级及以上学会举办的单科竞赛或比赛:

一等奖:300

二等奖:200

三等奖:100

对于在一年内获得同类竞赛多个等级奖的学生,按最高等级奖奖励;企业举办的全国性单科竞赛或比赛的奖励参照“部委、省级及以上学会举办的单科竞赛或比赛”标准。

三、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正文结束